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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车企不能以OTA代替“召回” 升级消除缺陷需报备

2020-11-30 09:20:25来源: TechWeb

【TechWeb】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发布,国家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车企使用OTA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以及使用OTA消除车辆缺陷、实施召回的,需要备案。 原文如下: 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汽车远程升级(Over-The-Air,以下简称OTA)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加强监管,规范OTA技术在召回工作中的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 从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实施的OTA技术服务活动,生产者应于2020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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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O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