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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起 董明珠代行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0-11-17 14:02:56来源: TechWeb

昨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由董事长董明珠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望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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