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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建议健身卡设冷静期:办卡 7 天内未使用可全额退款

2020-11-05 19:52:37来源: IT之家

IT之家11月5日消息 据东方网报道,近日,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共同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设置了健身服务会员卡 “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后 7 日内,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获全额退款。“退卡难、退费难”是健身行业预付费消费的两大痛点。据悉,健身服务会员卡往往具有会籍期限越长价格优惠越多的特点,而冲动型消费者通常在对服务内容、合同条款未详细了解,或者对个人健身需求未充分掌握的情况下,直接签约付款。IT之家获悉,需要提醒的是,“七天冷静期退费”有 “未开卡使用”的前置条件。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开卡 (会员卡启用时间)的时间节点,一旦开卡入场使用将直接起算会籍期限,即使仍在 7 日内,都不再适用于冷静期退费条款。《合同 (征求意见稿)》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也作出了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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