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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发展有了法规依据

2020-09-01 00:00:00来源: 人民网

  本报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王珂、郑海鸥)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回应近年来社会反映的热点、市场监管的难点、行业发展的痛点,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同时,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共识。此外,随着旅游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出台《规定》的上位法基础初步完备,立法时机基本成熟。  《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相关主体。在线旅游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或通过其他网络服务提供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经营者。  《规定》压实了平台企业责任,遵循“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基本思路,要求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坚守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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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