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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民间借贷利率,持牌机构能否独善其身?

2020-08-21 11:35:02来源: 钛媒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文 | 薛洪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以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靴子落地,市场非但没有松了口气,反而陷入更大的不确定性之中。下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具体影响几何,却只能等现实来揭晓。相比后续影响的复杂性,本文只能就一些相对明显的问题尝试做一点解读。持牌机构不能独善其身最高法虽然在限定民间借贷利率,但持牌金融机构不可能独善其身。在新闻发布会中,最高法已经明确下调民间借贷利率是基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的大局和逻辑,这个大局和逻辑同样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甚至说持牌机构更应该去主动服务这个大局。以2020年7月一年期LPR的4倍15.4%为限,调整后的民间借贷利率已经明显低于不少持牌机构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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