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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修订固废污染防治条例,新能源车企应建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2024-05-06 18:01:09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5 月 6 日消息,IT之家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长三角联防联治、各类固废处置等作出规定。《条例》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鼓励相关企业等合作共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此外,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工信部去年 12 月公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大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易于维护、拆卸的动力电池固定部件,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编码对应信息。工信部《办法》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地级及以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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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池 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