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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生起诉 ofo 索要押金 99 元,结果“倒亏” 400 元

2020-08-05 16:43:09来源: IT之家

IT之家8月5日消息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今年 21 岁的清华大学学生小孙,2019年起开始在 ofo App 上申请退还 99 元押金,但一直未到账。2020年 5 月,他发现 ofo App 登录页面更新了《用户服务协议》,用小字号注明: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小孙认为这样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而且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具体条款,于是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小黄车仲裁协议无效,因为 ofo 用户押金都是 99 元或 199 元,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案件的最低费用为 6100 元。IT之家获悉,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具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且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小孙是自主自愿选择注册成为 o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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