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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微信读书被判侵权 数字经济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突围

2020-07-31 00:00:00来源: 人民网

  被推荐“可能认识的人”、自动向通讯录好友发邀请短信……类似的情况在如今的App使用中并不罕见。惹人不快的同时,这或许也是平台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原告凌某某在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知悉、保存、利用其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手机通讯录等个人信息和隐私,构成侵权,将抖音App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凌某某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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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数字经济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