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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2-03-15 11:16:32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3 月 15 日消息,3 月 2 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今日(3 月 15 日)起施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将有利于解决现实中‘七日无理由退货落地难’的问题,对‘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实际执行再添保障,也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丹解读说。李丹也提醒消费者,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前提是,消费者拆封查验时也要保证不影响商品完好。此外,《规定》第一条还对“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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