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比恩 > 信息聚合 > 广州中院:荣耀公司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案判决,赔偿 86698 元

广州中院:荣耀公司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案判决,赔偿 86698 元

2022-02-09 16:51:12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2 月 9 日消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发文,荣耀公司诉某测评博主侵害名誉权案判决,测评博主赔偿荣耀公司 86698 元。据介绍,小江(化名)是一名拥有 10 万 + 粉丝的微博加 V 用户,用户名为“小江测评(化名)”,其微博账户认证为“数码博主”。2021 年 2 月至 5 月,小江在其微博上连续发布了一系列针对荣耀 V40、Play5t、畅玩 20 以及 x7 平板电脑多款数码产品的评价。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公司)认为小江在数码圈有着较大的网络影响力,其持续发布诋毁、诽谤荣耀产品的内容,已严重侵犯了荣耀公司的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江立即删除案涉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 76698 元。庭审中,小江确认其并未就微博所述荣耀产品进行过实际的测评。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小江在其微博账号首页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向荣耀公司赔礼道歉,为荣耀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小江向荣耀

关注公众号
标签: 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