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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获国家赔偿43万元

2022-01-08 10:57:05来源: 猎云网

【猎云网北京】1月8日报道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顾雏军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2008年1月,顾雏军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犯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顾雏军于2012年9月6日出狱。此后其一直坚称自己无罪。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2019年4月10日,再审判决仅保留了挪用资金罪一个罪名,撤销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并将刑期改为5年。2021年1月11日,顾雏军向广东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这份赔偿申请书长达19页,共提出了16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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