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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掌握超过 100 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2022-01-04 10:09:55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1 月 4 日消息,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原《办法》自 2020 年 6 月 1 日施行以来,对于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修订了《办法》。《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 100 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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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络 运营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