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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参照卷烟进行管理,生产、批发、零售都要取得许可证

2021-12-04 16:00:54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12 月 4 日消息,12 月 2 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今后电子烟将参照卷烟进行管理,从生产、批发到零售等环节,都要取得许可证。《意见稿》提出,电子烟产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前,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纳入电子烟产品目录;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IT之家附电子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烟管理,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尼古丁,下同)的气溶胶供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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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