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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上传电影音频 B站被判帮助侵权

2020-06-30 00:00:00来源: 人民网

  29日,记者获悉,因用户在B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电影的纯音频,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优酷公司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宽娱公司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法院一审判决,宽娱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60000元和合理开支5000元。成立于2005年的上海宽娱公司,正是B站的运营方。天眼查数据显示,B站董事长兼CEO陈睿持有宽娱公司100%的股份。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提供涉案电影纯音频的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诉称,原告享有影片《我不是药神》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网站用户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纯音频上传“影视>影视剪辑”栏目中,并将标题编辑为“【1080P】我不是药神 影视原声”。   法院经审理认定,对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不应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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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影 B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