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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 B 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纯音频,法院一审认定:听电影,侵权!

2020-06-29 14:06:02来源: IT之家

IT之家6月29日消息 据京法网事发布,因用户在 bilibili 网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电影的纯音频,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公司)被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宽娱公司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IT之家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宽娱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60000元和合理开支5000元。原告诉称,原告享有影片《我不是药神》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网站用户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纯音频上传 “影视>影视剪辑”栏目中,并将标题编辑为 “【1080P】我不是药神 影视原声”。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提供涉案电影的全部影视原音的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00000 元和合理费用 20000 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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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