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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使用《葫芦娃》等音乐被判侵权:赔偿中国音著协超 1 万元

2021-06-07 10:38:50来源: IT之家

IT之家 6 月 7 日消息 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2019)京 0491 民初 34502 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腾讯被判赔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 9000 元及维权合理费用 2587 元,共计 11587 元。判决书显示,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被告腾讯公司未经涉案歌曲的作者及原告许可和支付相关著作权使用费,擅自在其“腾讯视频”网站上使用原告管理的涉案歌曲《九妹》《葫芦娃》等,提供在线播放和传播服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被告至今拒不解决相关音乐作品合法使用问题,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中国音著协提出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在其“腾讯视频”网站上停止使用涉案侵权歌曲;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涉案歌曲著作权使用费 90 000 元;3.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 8300 元(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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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音乐 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