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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要来了,欠债可以不用还?

2020-06-21 07:50:00来源: 钛媒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文丨苏宁金融研究院,作者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离我们又进了一步。有人说通过申请“个人破产”,债务得以免除,不用还钱了!还有人说“个人破产”制度会成为老赖的避风港!实情真的是这样的吗?让我们慢慢道来。为什么要引入“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司法体系中,个人对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除非债权方同意免除,否则,只要债务人还活着,则需要以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来清偿债务。“死亡”是个人债务在无法清偿的情况下,消除债务的唯一方式。虽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债务高压下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件,时常触动着大众敏感的神经。很多人肯定会质疑: 公司法人是有限责任,这些企业家或者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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