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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有了新规范

2021-05-22 09:57:00来源: TechWeb

【TechWeb】5月22日消息,据首都教育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及存管有了明确的要求。 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 60 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 3 个月。规范提前收费时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 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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