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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害电影《惊天破》网络传播权 字节跳动等被判赔偿爱奇艺5万元

2021-02-01 11:45:51来源: TechWeb

【TechWeb】2月1日消息,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1月29日,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20)京73民终3337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一审被告)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称:一审法院对运城阳光公司、字节跳动公司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对运城阳光公司、字节跳动公司应当承担的合理维权费用的认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改判;涉案作品分销价格为2400万元,可以认定一审判决金额偏低。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爱奇艺诉称其依法享有影视作品《惊天破》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享有以自己的名义针对侵权行为依法维权的权利。被告运城阳光公司、字节跳动公司未经原告合法授权,擅自通过其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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