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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在路上

2021-01-15 00:00:00来源: 人民网

  1月8日,自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的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宣判。   从2019年2月起,该案中的被告孙某以人民币3400元的价格,将自己从网络购买、互换得到的4万余条含自然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贩卖给案外人刘某。刘某在获取相关信息后用于虚假的外汇业务推广。   未经他人许可,在互联网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长期面临受侵害的风险。公益诉讼起诉人据此提出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判令孙某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本案审理中适用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   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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